
关于2019年嘉兴学院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将南湖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嘉兴学院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
南湖学院限推荐优秀教师8名,在聘任教学科研岗人员(包括辅导员)中产生;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参加学校部门联评产生规定名额的候选人),在其他岗位人员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1.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在校工作满一年;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并能胜任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团结协作;
5.上年度考核合格且近四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
6.被推荐者还应在以下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1)教书育人,勤慎治学,在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
(2)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在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中业绩突出;
(3)踏实工作,关爱学生,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业绩突出;
(4)爱岗敬业,服务优良,在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
(5)勤奋工作,业绩突出,在服务工作中深受好评。
7.近两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选先进工作者:
(1)受过党政处分者;
(2)有教学事故者;
(3)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评选程序
1.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推荐:
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各中心根据限额推荐;优秀教师由各系、学工中心按名额推荐,产生候选人。请各系、各部门根据限额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
2.各系、各部门推荐材料(含电子版汇总表)请在5月23日下班前交南湖学院行政楼502办公室,电子稿请发行政中心方珊OA邮箱。
南湖学院行政事务管理中心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