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20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位教师: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日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浙教师〔2013〕110号)的精神和要求。近期要组织教育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包括教学设计和教学技能两个部分:
1.教学设计(教案)。主要考察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目标实现的方法与技巧、因材施教与教学互动的设计等方面的能力与水平。
2.教学技能。主要考察教师教学理念和教学设计的实施,考察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课堂教学组织能力。试讲包括说课和讲课两个部分,每位教师用5分钟进行说课和15分钟进行讲课,根据说课和讲课质量来评价教师教学技能水平。
“说课”主要讲清“教什么”、“怎么教”“为什么这样教”之类的教学问题;以及采用怎样的教学手段、运用怎样的现代教育技术、设计怎样的教学环节实现教学目标等。
“讲课”是由教师根据教学设计,模拟进行课堂教学。根据教师教学内容熟练程度、教学方法与技巧运用、教学基本功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二、试讲地点、时间及内容
1.时间:5月31日上午8:30开始
2.地点:教二209、210
3.内容:任教学科教材中自选一节
三、注意事项
1.各位老师于5月31日上午8:00准时到教二B209教室报到,按抽签顺序进行试讲。
2.报到同时提交本次试讲教案,要求教案按一节课时准备,内容与试讲内容一致,准备好本次试讲多媒体课件和板书。
行政事务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