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委员会关于拟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拟发展对象所在支部考察推荐、院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发展徐晓菲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现予公示,公示期3天,自2016年11月1日开始至11月3日17时止。任何部门和个人对拟发展对象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以部门形式反映的须加盖部门公章)向学院党委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3641538(内线1538)。
中共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