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系党总支: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学院党建工作的实际,对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考察条件、发展计划、工作日程等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发展党员的考察条件
在党员发展中,要全面把握和坚持党员标准,根据学院实际,在党员发展中同时考察以下方面:
1、具有坚定的信仰和政治立场,入党动机端正;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团队协作精神;在政治思想、专业学习、社会活动、日常生活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学习勤奋刻苦,综合测评在班级前40%(综合表现优秀者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放宽到班级前50%)。
3、经过一年以上的重点考察和培养,在党支部组织的班级党员、班团干部、学生代表中测评名次位于前列,得到师生普遍认可。
4、在关键时刻或重大政治问题上表现不佳者,一年中有旷课或通报批评及以上者、有挂科或重修者,寝室卫生检查结果有三次C及以上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各系党员发展名额分配
学院党委在学校下达的年度党员发展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各系年级人数按比例制定每学期发展计划。各系学生党支部的发展计划,在党总支书记的指导下,根据学生党支部年级、专业及班级重点培养考察对象的情况进行名额分配,分配方案报学院党委审定、备案后实施。本学期学院发展计划数为97人。根据各系满一年入党积极分子的人数,按照2015级发展比例为计划数的60%,2016级发展比例为计划数的40%进行测算,各系拟发展学生党员人数见下表:
系 |
满一年 |
名额 |
满一年2016级 |
名额 |
总名额 |
团委学生会 自管会 党员之家 推荐 |
2015级 | ||||||
化纺系 |
58 |
8 |
40 |
8 |
16 | |
机建系 |
66 |
9 |
26 |
5 |
14 | |
数理系 |
24 |
3 |
13 |
3 |
6 | |
人文系 |
65 |
8 |
33 |
7 |
15 | |
商学系 |
207 |
28 |
72 |
14 |
42 | |
合计 |
420 |
56 |
184 |
37 |
93 |
4 |
3、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为保证党员发展的质量,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不具备党员条件,可核减相应的党员发展计划。
三、工作日程安排及要求
根据学校党建工作特点和学院实际,2017年下半年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时间、内容安排如下:
时间 |
工作内容 |
10月15日—11月10日 |
组织班级学生民意测评,征求学生、班主任、任课教师、辅导员等意见,确定拟发展对象 |
11月10日—11月24日 |
政审、函调 |
11月25日前 |
发展对象培训 |
11月25日-11月26日 |
上报党总支审核后报学院党委备案 |
11月27日—11月30日 |
学院党委预审,公示 |
12月3日—12月7日 |
召开支部大会,以票决方式讨论发展对象,呈报学院党委审批 |
12月8日-12月12日 |
党员信息系统数据录入维护 |
中共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13日